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分类考试)的考生为已完成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含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二、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报考分类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
考生于2022年3月19日10:00至3月24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
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
三、考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测试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含补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三科均为C级或合格以上的考生视其文化素质测试合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考试院导入报名系统,并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提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与否查询。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有任一科不合格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其他考生群体等,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及微信公众号。
2.院校考试(测试)
分类考试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社会群体考生,根据其中等教育阶段毕业类型,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二)考试(测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文化素质测试 | 4月10日上午 9:00-11:30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院校考试(测试) | 4月21日至4月26日 8:30-16:00 | 具体时间见我校招生章程 |
(三)考点及考场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生成准考证号。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考点,考点须安排在当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测试)考点须设在其办学注册地址校园内,不得在校园之外组织现场考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院校考试(测试)可采取在线考试(测试)、在线面试等形式。具体考试(测试)方式、地点等要求,由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四)违规违纪处理
分类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研究确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要求。分类考试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对口招生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
院校组织的考试(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
五、录取
(一)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于5月5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并提供成绩和预录取专业等信息查询。
(二)录取确认
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1-12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专项计划及鼓励政策
1.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招生院校应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执行。
3.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军人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